关于山东天泰九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814764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911诉前调76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天泰九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泥沟村租赁地上的恒温蔬菜大棚(1600平方米)及板房一宗。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7年9月19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产权变更、增设权利负担等。

查封由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