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亿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8121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31日收到的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381执10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海城市亿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4台(附清单),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2019年9月30日登记机关为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21032019006488。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3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

查封由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2103201900648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