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嘉威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21617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3日收到的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0921执保17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查封四川嘉威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机器设备(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日期从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