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80800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2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7执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名下52套机器设备。

二、期限二年,自2024年2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21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机器设备明细表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