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浩松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80506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0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24执6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沈阳浩松陶瓷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沈阳市法库县经济开发区沈阳浩松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明细,查封明细附后)。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4年5月8日起至2026年5月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明细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