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博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30日收到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11执保2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查封鞍山博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动产抵押登记编号:21032020012645。
二、上述设备查封二年,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
查封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注:编号为21032020012645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