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荣财印务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9日收到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20执保860号之一”《协助公示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对被保全人重庆荣财印务包装有限公司安放于经营场地的重庆金仕达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设备编号为:NO2003300无溶剂复合机(智能型)一台予以就地查封;

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对被保全人重庆荣财印务包装有限公司安放于经营场地的无锡市立强包装机械厂制造的设备型号为:600,编号为:1213全自动制袋机一台予以就地查封。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止。

四、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相关手续,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查封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