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高开锦源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9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403执9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4民初289号民事裁定书对被执行人邯郸市高开锦源纺织有限公司名下粗砂机5台、BS518环锭细纱机29台、清流联1台、异迁检除机1台、高效并条机1台、异纤机1台、JWF1107单轴流开棉机1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上述财产的抵押登记、转移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