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仙顶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9日收到的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闽0425执15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福建仙顶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17台晒青机组6C-SQ30、19台做青机组6CZQ-750、8台杀青机组6CXFS-80、11台揉捻机组6CRT-55-3、9台成型机组6CCX-60、9台萎凋机组6C-4WD-20、3台烘干机组、1台隧道式红外提香机)。

二、查封期限贰年,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产权的抵押、变更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