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城市金旺旺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日收到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811执42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邹城市金旺旺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动产(即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记字2016第020号)。
二、查封期限均为二年,自2022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5日。
查封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记字2016第02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