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溧阳惠明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9日收到的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苏0481执恢9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溧阳惠明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溧阳市平陵西路1299号厂区内的机器设备【查封清单详见苏D3-0-2015-000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及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8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

查封由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苏D3-0-2015-000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及抵押物清单

注:编号为苏D3-0-2015-000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