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8日收到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晋01执保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查封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离石区大土河工业园区内所有焦炉及附属设施。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质押等手续。
查封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