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博兴胜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执4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博兴胜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120万吨/年炼焦装置,抵押编号为13322961001590601073。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