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城润峰电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民初15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肥城润峰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11组。(合同编号为:371020130110000175号借款合同的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肥工商(2014)抵登字第0031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肥工商(2014)抵登字第003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