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三阳盛新型节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1日收到的宝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421执恢1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宝丰县人民法院查封担保人平顶山市三阳盛新型节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止。

查封由宝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