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一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4日收到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20执保82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重庆一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全网丝印机一台[型号:570,编号:20081201号]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2年,2021年10月14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冻结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