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民生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4日收到的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504执990、9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23日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民生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所有:①80个大棚及内部设备;②有机肥生产车间内部设备;③包装车间设备。

二、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现对上述财产续查封二年,2021年10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

查封由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