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103执保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械设备。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出让、赠予、抵押、租赁、毁损等。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日期自2022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