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海川文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102执240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继续将被执行人日照海川文具有限公司的卷筒纸柔印铁丝订联动线(型号LYRDT-1040)1台、卷筒纸柔印铁丝订联动线(型号LTRDT-930)1台、柔版卷筒纸印机分切机(型号YXR2-102OE)1台、全自动冲孔机(型号JHCK-420)1台、高速切纸机(型号SQZX130EA10)1台、三面切纸机(型号QSS300)1台、半自动锁线机(型号SXB430)3台、全自动皮壳机(型号BDM20)1台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23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出租、抵押、损毁、赠与、变卖等。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