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熙可安粮(安徽)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2日收到的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皖1322执10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申请人熙可安粮(安徽)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该公司经营场地中间位置的徐州四方燃气锅炉2台(每台容量6吨),存放于该公司内的叉车7辆(无号牌、无编码),舟山产袖筒包装机2台。

二、查封期限从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

查封由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