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震华棉纺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4日收到的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陕03执他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陕西震华棉纺有限公司名下593台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1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止。
查封由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