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商务职业学院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10628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3日收到的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云0127执280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云南商务职业学院自2025年4月16日起至2028年3月3日期间已办理质押登记的学费、住宿费、学杂费(财产详见:1.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23269163002920400985;2.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23684692002977734785;3.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28068986003585739024)。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8年4月20日。

冻结由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