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闰成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1执143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闰成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中的机器设备(详见裁定书附件)的查封。
二、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闰成石化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登记编号为37072019003195项下的机器设备的查封。
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闰成石化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登记编号为37072019007578项下的机器设备的查封。
四、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闰成石化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登记编号为37072019012444项下的机器设备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裁定书附件
注:编号为37072019003195、37072019007578、37072019012444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