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瑞丰不锈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91执4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山东瑞丰不锈钢有限公司名下,动产抵押登记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8】00156号、(博工商)抵登字【2018】00196号、(博工商)抵登字【2018】00234号的动产抵押登记。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1年10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8】00156号、(博工商)抵登字【2018】00196号、(博工商)抵登字【2018】0023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