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万禾园油脂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6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4执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黑龙江万禾园油脂有限公司所有的浸出精炼酸化生产线1套、糠蜡加工生产线5套、(自动灌装、空气净化、汽车衡、油罐)2套、lOT锅炉3套、6T锅炉4套等设备及附属设施予以查封(详见机器抵押清单1份、抵押物概况清单2份)。
二、对动产的查封期限自接到本裁定书之日起2年,自2022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