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凯德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执恢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凯德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在曹县庄寨镇潘寨村北(曹县奥中木业气化站)的60立方卧罐一个、5000立方气化撬四台、200立方卸车撬一台。

二、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凯德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在曹县庄寨镇丁寨村(曹县顺庆木业气化站)的60立方卧罐一个、1000立方气化撬二台、200立方卸车撬一台。

三、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凯德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在曹县庄寨镇后韩村(曹县广胜木业气化站)的60立方卧罐一个、2000立方气化撬二台、200立方卸车撬一台。

四、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