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奕隆筑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1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沈中执字第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铁岭市奕隆筑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用于抵押的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详见工商抵押档案清单)原抵押登记编号1101010042和1101010051,未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停止办理上述设备一切手续。

二、继续查封二年,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工商抵押档案清单

注:编号为1101010042和1101010051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