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铭盛重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812执63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铭盛重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生产设备一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2021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