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泰钢钢铁轧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9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2执30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北泰钢钢铁轧制有限公司登记抵押的生产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河北泰钢钢铁轧制有限公司登记抵押的生产设备明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