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广通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7日收到的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904执418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查封阜新市广通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院内粮食烘干设备1套、地秤1个、传送带8个、装箱机1台、迁样机1台、提升机4台、配电箱2个、变电箱2个、变电器2台、t/h轻型链条炉(锅炉)1座。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
查封由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