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奥隆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23执5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奥隆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4)第0210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22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141号、第0163号、第0231号、第0312号、第0360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4)第0210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22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141号、第0163号、第0231号、第0312号、第036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