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铭高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440107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15日收到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川0105执恢72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继续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7)川0105民初5245号民事裁定书对被执行人攀枝花市铭高矿业有限公司存放于会理县小黑箐乡马鞍山铁矿现有的及将有的钒钛磁铁矿的查封【动产抵押登记证书号:攀工商东抵(2014)13号】;

二、继续查封期限:2023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

查封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攀工商东抵(2014)1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