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中德双顺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6日收到的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琼9022执恢1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解除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海南中德双顺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南坤镇明北路北侧土地[证号:屯国用(2008)第07-00008号]上安装于各个建构筑物中的机械设备(详见解封清单)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解封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