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帅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5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11执24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帅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在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五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编号为日五工商抵登字(2015)第0169号项下抵押登记的机械设备1170台/套。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1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日五工商抵登字(2015)第016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