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恒海鞋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4409047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23日收到的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1025执恢4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许昌恒海鞋业有限公司(MA9GQ0WT-0)名下鞋底生产线两条、鞋底注塑机四台、鞋底压底机两台、东生鞋底鞋模一台、压前帮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