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民市法哈牛镇双成粮谷加工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115执2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查封新民市法哈牛镇双成粮谷加工厂的机器设备,不予办理该厂机器设备等动产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