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快乐老年人健康养生基地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180349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15日收到的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503执保492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告本溪快乐老年人健康养生基地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本溪市溪湖区张其寨街道办事处达贝沟村上沟三组(本溪快乐老年人健康养生基地有限公司锅炉房内)的六台锅炉(具体包括:1.型号为DZL2.8-85/60-SWZ的生物质常压热水锅炉2台、2.型号为CWNS2.8-85/60-SWZ的新型生物质锅炉2台、3.CWNS1.4-85/60-SWZ锅炉1台、WNS1-0.7-Y[Q]蒸汽锅炉1台)、及锅炉的辅机设备(详见附页中的表1、表2、表3)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附页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