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执67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抵押设备[证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254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25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