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田升华(大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1日收到的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211执恢135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蓝田升华(大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69号甘电粉煤灰存储库两座及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40号秦山粉煤灰存储库两座。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查封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