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沾化滨港造船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509029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5日收到的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603执保2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沾化滨港造船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具体名称及数量见查封保全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7年3月13日止。
三、未经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为被执行人办理变更、过户、抵押等处分手续,否则负法律责任。
查封由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