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溪龙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5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甘0111执8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兰州溪龙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钢架结构水上乐园、钢架结构生态餐厅、机器设备(游乐设备)等财产。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1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