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州金穗源面业有限公司的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8日收到的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出具的“樊公(刑)封通字〔2021〕34号”《协助查封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查封襄州金穗源面业有限公司抵押给黄某某的机械设备。财物特征:赵某以持有的襄州金穗源面业有限公司钢板仓及配套钢结构、配套设备抵押给黄某某。原襄州区工商局动产抵押编号:2017023。财产所在地: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207国道西。

二、查封时间从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8月29日止。解除查封之前对查封对象不予办理出售、转让、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7023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