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港宁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0日收到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11执559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济宁港宁纸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院内机器设备一宗(济任工商抵登字(2018)18号)。

二、续查封期限二年,从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

查封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济任工商抵登字(2018)1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