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新01执保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编号:晋城工商经开抵登字(2017)03号项下油气汽水集输设施。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止。
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晋城工商经开抵登字(2017)0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