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蓝之带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日收到的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闽0624执7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福建蓝之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号为〔99〕诏工商财押登字第008号的机器设备),不得办理抵押、转让、过户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二年,即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99〕诏工商财押登字第00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