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16执1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492、0500、0508、0527、0538、0570、0594号项下机器设备。
二、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5)第0211、0217、0342、0386、0414、0594号项下机器设备。
三、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102、0197、0227、0249、0274、0290、0356、0413、0417、0427、0442、0450、0498号项下机器设备。
四、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047、0124、0269号项下机器设备。
五、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492、0500、0508、0527、0538、0570、059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第0211、0217、0342、0386、0414、059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102、0197、0227、0249、0274、0290、0356、0413、0417、0427、0442、0450、049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047、0124、026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