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澳林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1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新01执保1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新疆澳林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动产抵押设备。(登记证明编号:1134 3849 0013 5482 3485)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止。
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