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博兴胜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执4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博兴胜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设备抵押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8)00302号项下机器设备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8)0030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