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新东岳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923执1850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新东岳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动产(详情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7日。

查封由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