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协和皮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27日收到的沁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882执恢2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沁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沁阳市协和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2页共计58项)。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1年9月24日至2023年9月23日止。

查封由沁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10月